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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15年大事记

发布日期:2020-08-21 信息来源: 《今日浙江》杂志

15年来,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浙江坚定不移沿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路子走下去,持之以恒地推进生态省建设,取得了绿色发展的丰硕成果。为了让读者全面了解浙江15年来走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的主要历程、重要决策和特色举措,本刊将浙江省委宣传部汇编的《浙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15年大事记》予以编发,供学习参考。


 

2005年

 

8月

8月15日,省委书记习近平到湖州调研,在安吉余村考察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

8月19日,浙江省政府发布《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纲要》,强调要走浙江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之路。

8月23日,省委书记习近平在杭州调研,并主持召开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大张旗鼓、深入持久地开展节约型社会建设活动,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省情、独具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道路。

8月24日,省委书记习近平以笔名“哲欣”发表“之江新语”专栏文章《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指出:绿水青山可带来金山银山,但金山银山却买不到绿水青山。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既会产生矛盾,又可辩证统一。在选择之中,找准方向,创造条件,让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带来金山银山。

8月26日,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层面的生态补偿办法。

 

9月

9月5日,省委书记习近平考察了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衢江的水环境整治状况,在衢州主持召开钱塘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座谈会,强调要加强领导,攻坚克难,全力打好“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这场“攻坚战”,不断加快生态省建设步伐。

 

11月

11月6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其中指出,要在“十一五”期间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形成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发展循环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和评价体系建设;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深入实施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11月23日,省委书记习近平以笔名“哲欣”发表“之江新语”专栏文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辩证法》。

 

12月

12月7日,浙江公布最新的五年一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这是浙江省首次向社会公开报告森林资源状况。

12月9日,省委书记习近平以笔名“哲欣”发表“之江新语”专栏文章《区域协调发展要注重抓“两头”》。

12月26日,省委书记习近平在舟山调研时强调,发展海洋经济,必须坚持高起点谋划,走出一条特色鲜明的发展路子,绝不能再沿袭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传统工业化模式,走粗放型的发展路子。

 

2006年

 

1月

1月7日,浙江省明确将投资上百亿元建设环杭州湾森林生态圈,规划范围44958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44.2%。

1月15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省委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指出,要主动适应形势的变化,抓调整、抓科技、抓改革、抓法治、抓表率,切实加大建设节约型社会力度,全面推进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为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贡献。

1月21日,省委书记习近平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时发表讲话《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浙江实现又快又好发展》。

1月25日,省委书记习近平以笔名“哲欣”发表“之江新语”专栏文章《科技创新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关键》。

 

2月

2月7日,省委书记习近平以笔名“哲欣”发表“之江新语”专栏文章《结构调整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根本》。

2月8日,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草案)。

2月9日,省委书记习近平以笔名“哲欣”发表“之江新语”专栏文章《深化改革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动力》。

2月13日,省委书记习近平以笔名“哲欣”发表“之江新语”专栏文章《加强监管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保障》。

2月15日,省委书记习近平以笔名“哲欣”发表“之江新语”专栏文章《机关表率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

 

3月

3月2日,《浙江林业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与规划》通过专家评审,成为国内首个省域林业现代化发展总体规划。

3月8日,省委书记习近平在中国人民大学演讲时,进一步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作出更为系统的表述,科学分析了人们在实践中对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这“两座山”之间关系的认识所经过的三个阶段。

3月23日,省委书记习近平以笔名“哲欣”发表“之江新语”专栏文章《从“两座山”看生态环境》。

3月24日,省委书记习近平在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强调,要从浙江实际出发,紧密结合我省生态省建设的实践,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在保护中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努力把生态省建设推向新阶段。

3月27日,省委书记习近平以笔名“哲欣”发表“之江新语”专栏文章《从“两种人”看“三农”问题》。

3月30日,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4月

4月19日,省委书记习近平以笔名“哲欣”发表“之江新语”专栏文章《靠建设美村》。

4月21日,在第37个“世界地球日”到来之际,省委书记习近平寄语全省少先队员,“要把热爱祖国的感情融入热爱家乡的行动之中,通过各种活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4月28日,浙江省政府印发《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暂行办法》,率先开展省级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补助试点工作。

4月30日,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水资源保障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切实做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有机结合。

 

5月

5月23日,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

5月29日,全省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召开。省委书记习近平在会上强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让人民群众喝干净的水,吃放心的食品,吸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6月

6月5日,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了全国首批国家生态市(区、县)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浙江省安吉县荣获“国家生态县”称号。

 

7月

7月13日,省委书记习近平在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要认真落实《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纲要》,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7月23日,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浙江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

 

8月

8月2日,浙江省委组织部出台《浙江省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浙江今后考核领导干部,将淡化单纯经济增长指标,鼓励GDP多一点“绿色”。

8月22日,全国首个现代林业示范区——“湖州现代林业示范区”正式启动。

 

9月

9月1日,《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9月15日,省委书记习近平以笔名“哲欣”发表“之江新语”专栏文章《破解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两难”悖论》。

 

10月

10月13日,省委书记习近平以笔名“哲欣”发表“之江新语”专栏文章《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

 

11月

11月15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见》。其中强调,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入实施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

 

12月

国内首个由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浙江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12月起开始实施。

 

2007年

 

1月

1月10日,省委书记习近平以笔名“哲欣”发表“之江新语”专栏文章《正确理解“好”与“快”》。

 

2月

2月1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省委书记习近平在会上强调,要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在重要战略位置,把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做得实而又实,全面落实人口资源环境基本国策,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月3日,省委书记习近平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时发表讲话指出,经济粗放式增长,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遭到破坏,地区和社会差距过大,不仅难以实现社会和谐,而且已有的和谐状态最终也会消失,必须努力在又好又快发展中,推进浙江和谐社会建设。

 

5月

5月31日,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建立节能奖励制度,对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6月

6月12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开幕。赵洪祝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坚持科学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   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其中,将“环境更加优美”列为全面小康的目标之一。


7月

7月9日,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

7月25日,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工作的通知》。

 

8月

8月4日,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政府规章《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草案)、《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草案)和《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草案)。

8月30日至31日,全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现场会在衢州召开。会议指出,要创新建设思路,丰富工程内涵,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努力走出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城乡一体的整治建设路子。

 

12月

12月22日,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08—2010年),提出要通过今后三年的努力,基本解决各地突出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继续保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全国领先、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

 

2008年

 

1月

1月8日,浙江省环保工作会议召开,提出从2008年起启动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1月16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实施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格局,使全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环境保护能力和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居全国领先水平。

 

2月

2月19日,全省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省政府与各设区市签订《浙江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目标责任书(2008—2010年)》,正式启动“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

2月28日,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试行办法》,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实施省内全流域生态补偿的省份。

 

4月

4月15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其中指出,要着眼于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污染治理与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5月

5月7日,浙江省被环境保护部列为首批生态环境补偿试点地区。


7月

7月4日,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通过《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和保护办法》等一批政府规章。

7月25日,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现场会在金华召开。会议强调,推进新一轮“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要正确处理推进整治建设与促进富民强村、整治建设与促进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流转、点上突破与开展连片整治、改善居住条件与发展农村文化、集中整治与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政府主导与扩大社会参与等六方面关系。

 

8月

8月3日,浙江省决定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给浙江省的“十一五”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任务。

 

9月

9月26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其中提出,要站在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把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优化人居环境作为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10月

10月26日,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2009年

 

3月

3月2日,全省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启动仪式举行,标志着浙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7月

7月11日,浙江省政府发布《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将有关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转移支付测算等的重要依据。

7月20日,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10月

10月14日,为进一步推进村庄绿化工作,浙江省决定开展“森林村庄”创建工作。

 

2010年

 

5月

5月17日,浙江省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并通过《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

 

6月

6月29日至30日,浙江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提出打造“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会议还提出了设立“浙江生态日”的要求。

 

9月

9月14日,《浙江省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经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每年6月30日为“浙江生态日”。

 

10月

10月9日,浙江省政府发布《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

 

12月

12月9日,浙江省生态文化协会成立。

12月31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在全国率先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2011年

 

3月

3月7日,浙江“1818”平原绿化行动启动。

 

6月

6月23日,迎“浙江生态日”——全省护林植树大行动在全省统一举行。2011年6月30日是首个“浙江生态日”。“浙江生态日”是我国首个设立的省级“生态日”。

6月28日,浙江省首个“生态日”活动在桐庐县横村镇阳山畈村举行,“浙江生态日”标志揭牌。

 

7月

7月3日,在中国林学会森林食品科学技术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浙江被确定为国家林业局首个非木质林产品(即森林食品)认证试点。

7月26日,浙江省委组织部通报公布《关于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等6个文件,明确将按照各地主体功能定位实施分类考核评价,把环境保护标准纳入考核体系,弱化GDP在评价干部实绩中所产生的影响。

 

9月

9月26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草案)》,明确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对《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等两件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了初审。

 

12月

12月13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12月19日,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强调,要科学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12月27日,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2011—2015年)》。

 

2012年

 

1月

1月12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污染减排六大工程,强化落后产能淘汰,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2月

2月22日,全省平原绿化工作座谈会召开。

 

5月

5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通过《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6月

6月30日,“浙江生态日”纪念雕塑落成仪式在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举行。

 

7月

7月5日,全省山区经济工作暨山海协作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推动山区走上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的新路子,全面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新山区。

 

9月

9月18日,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现场会在安吉召开。会议强调,要以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为目标,以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深入推进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建设。

9月24日,浙江省与环境保护部签署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共同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0月

10月9日至10日,全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美丽乡村”现场会在丽水召开。会议强调,要把建设美丽乡村作为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基本导向,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10月26日,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从201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11月

11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浙江省海域管理条例》。

 

2013年

 

1月

1月28日,全省“关注森林”工作会议召开,把“关注森林”活动融入建设美丽浙江新实践。

 

2月

2月21日,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明确自2013年至2015年在全省深入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简称“三改一拆”)三年行动。

 

3月

3月18日,浙江省政府第312号令公布《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这是全国首个针对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政府规章。

 

5月

5月18日,太湖文化论坛第二届年会在杭州开幕。

5月19日,太湖文化论坛第二届年会顺利闭幕,发布了以“加强国际合作,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杭州宣言》。

5月29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从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5月2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决定》。

 

7月

7月30日,杭州把千岛湖所在的淳安县作为“美丽杭州”建设实验区,对该县综合考评体系实现单列,把加强生态保护、发展生态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作为考核的核心内容,不再考核工业经济总量等相关指标。

 

9月

9月11日,浙江省政府在象山召开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现场会。会议要求,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抓好“两区”建设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结构调整、农作制度改革和美丽乡村建设“四个结合”。

 

10月

10月9日,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在桐庐召开。会议要求,总结推广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加快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11月

11月5日,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  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决定全面实施“河长制”,加快健全水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11月29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作出了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五水共治”决策,并明确提出要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

 

12月

12月6日,位于杭州湾北岸嘉兴港区的嘉兴发电厂1号机组脱硝系统正式投运,成为浙江省提前完成“十二五”脱硝减排目标的最大火力发电厂。

 

2014年

 

1月

1月8日,浙江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决定把支持湖州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列为近期重点突破的改革项目之一。

1月17日,经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开化县被列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建设试点。

 

3月

3月13日,全省畜牧业转型升级现场推进会在龙游召开。

 

4月

4月28日,经农业部批准,浙江成为全国唯一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点省。

 

5月

5月23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其中指出,要准确把握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主要任务,以走在前列为总要求,加快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先行区。

 

6月

6月25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5月30日联合下发了《浙江省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湖州成为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7月

7月30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动员大会,标志着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

7月31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保障和促进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其中强调,县级以上政府将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要求和目标定位实行差异化评价考核,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2015年

  

1月

1月6日,农业部、浙江省在北京宣布部省共同推进浙江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建设。

 

2月

2月6日,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海岸线统筹协调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立浙江省海岸线管理办公室,建立省市县三级海岸线统筹协调运行机制。

2月27日,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淳安等26县加快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

2月27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推进26县加快发展工作会议,部署26县加快发展有关工作,对26个县不再考核GDP总量。

  

3月

3月27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淳安等26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指出,推进26县加快发展,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的新行动,要围绕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和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总目标,加快推进26县全面走上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的路子。

 

5月

2015年5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舟山定海新建社区考察调研时指出,“全国很多地方都在建设美丽乡村,一部分是吸收了浙江的经验。浙江山清水秀,当年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确实抓得早,有前瞻性。希望浙江再接再厉,继续走在前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句话是大实话,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这个观点,这就是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我们就要奔着这个做”。

5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召开华东7省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听取对“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强调指出,协调发展、绿色发展既是理念又是举措,务必政策到位、落实到位;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8月

8月13日,浙江省委在安吉县天荒坪镇召开习近平发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讲话10周年座谈会。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坚定不移地照着这条路子走下去,努力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境界,继续在全国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

 

10月

10月30日,《浙江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发布,“厕所革命”的攻坚战役在浙江省境内全面打响。

 

11月

11月8日,全国生态循环农业现场交流会在衢州召开。

11月16日至17日,全省美丽乡村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现场会在绍兴柯桥召开。

11月26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其中提出,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浙江,要持续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加快发展生态经济,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12月

12月30日,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召开,杭州等11市签订《森林浙江建设目标责任书》。

 

2016年

 

1月

1月8日,《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经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成为我省首个生态环境保护红线规划。

 

2月

2月29日,全省“五水共治”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始终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对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查补工作短板,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打响“五水共治”攻坚战、巩固战、持久战。

 

4月

4月21日,浙江省政府与环境保护部在桐庐签署共建美丽中国示范区协议。

4月27日,浙江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强调,要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路子,按照“绝不把违法建筑、污泥浊水和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的目标要求,全面实施“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尽力补上生态环境这块短板。

 

5月

5月16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专项督查。

 

8月

8月12日,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10月

10月19日,全省农业“两区”建设暨互联网+现代农业现场会在海盐召开。

 

11月

11月30日,全省畜牧业转型升级现场会召开。

 

12月

12月2日,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在湖州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在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并讲话,进一步部署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12月7日,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暨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2017年工作重点》和《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2017年工作重点》。

12月21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浙江省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等汇报。

 

2017年

 

1月

1月11日,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在德清召开。

 

2月

2月6日,全省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会议举行。

2月16日,曹娥江流域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在上虞召开。会议强调,努力打造融河流之美和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等于一体的浙江“最美河流”,打造河长制工作的浙江样板、全国标杆。

 

3月

3月22日,在“世界水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剿灭劣Ⅴ类水誓师大会。

3月28日,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建成10个以上省级和国家级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

3月31日,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问题。

 

4月

4月18日,浙江省政府批复实施《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6月

6月5日,世界环境日,中国环境日主题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浙江省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诞生地安吉余村举行纪念活动,要求全省上下坚持生态立省,坚持生态自觉,合心合力把浙江的“绿水青山”变成人民的“金山银山”。

6月12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开幕。车俊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高水平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其中指出,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大力开展“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积极建设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6月23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七部委印发了《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绿色金融试验区总体方案》。

 

7月

7月10日,浙江、安徽两省举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探索生态环境联合执法,继续合力做好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各项工作。

7月11日,浙江、江苏两省举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座谈会。会议提出,双方加快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努力打造成长三角地区重要生态经济走廊、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区、宜游宜业宜居示范区;提升太湖流域综合保护和开发水平,联合打造环太湖生态文化旅游圈。

7月20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浙江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到2020年,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等八方面组成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7月24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7月26日,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全面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意见》。

7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了全国首个专门规范河长制内容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河长制规定》。

 

8月

8月4日,全省“三改一拆”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会在杭州召开。会议强调,要纵深推进“三改一拆”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把浙江建设成为一座“大花园”。

8月8日,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现场推进会在三门召开。会议强调,要围绕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分类处理,推进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努力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美丽乡村升级版。

8月11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浙江省工作动员会在杭州召开。

8月24日,浙江省政府下发文件,批复同意《开化县空间规划(2016—2030年)》。这是全国首个获批的县级“多规合一”空间规划。

 

9月

9月8日,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若干意见》。

9月21日,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安吉召开。会上对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进行授牌。

9月22日,浙江省政府与环境保护部在安吉签署《践行“两山”思想建设美丽中国示范区推广水专项科技成果协议》。


11月

11月17日,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等。

 

12月

12月24日上午,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浙江省情况反馈会召开。

 

2018年

 

2月

2月24日,浙江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高标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把全省农村作为一个大景区、大花园来谋划,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系统推进生态治理和修复,实现乡村整体美、全域美。

 

3月

3月23日,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4月

4月4日,浙江省政协召开“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级政协联动专项集体民主监督启动会。

4月26日,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在安吉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

4月27日,浙江省委常委会举行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与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密结合起来,更加科学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5月

5月4日,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该计划是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之一,是未来五年内浙江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建设的总抓手。

5月29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公布《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其中指出,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折不扣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断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

5月30日,全省山海协作工程推进会召开。会议强调,要聚力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实现更高质量的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打开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通道。

 

6月

6月14日,全省大花园建设动员部署会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举全省之力全面推进大花园建设,加快打造“幸福美好家园、绿色发展高地、健康养生福地、生态旅游目的地”。

6月28日,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的若干意见》。

 

7月

7月18日,浙江省委统战部等十家单位联合下发了《浙江省民族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18—2022年)》。

 

8月

8月1日,浙江省民族乡村振兴计划暨“双百村结对行动”正式启动。

8月20日,浙江省委、省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在北京签署了省部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合作框架协议。

 

9月

9月3日,浙江省政府批复实施《浙江省海岛保护规划(2017—2022年)》。

9月14日,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的意见》和《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

9月24日,安吉余村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被选为全国庆祝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的六个分会场之一。

9月26日,中国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荣获联合国最高环保荣誉——“地球卫士奖”。

 

10月

10月12日,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七次工作会议暨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工作章程》(修订草案)和《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工作章程》(修订草案)。

 

11月

11月9日,浙江省举行深化“千万工程”建设美丽浙江推进大会。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千万工程”获“地球卫士奖”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打造“千万工程”升级版,加快建设美丽浙江,把全省建成大花园。

 

12月

12月19日,由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设立的“中国大水面生态净水研究中心”正式落户千岛湖。

 

2019年

 

4月

4月29日,浙江印发《浙江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

 

6月

6月3日,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国合会)年会在杭州开幕,年会推介了“生态文明的浙江样本”。

6月4日,生态环境部发函同意浙江生态省建设试点通过验收,浙江成为全国16个试点中首个通过验收的省份。

6月5日,2019年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在杭州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宣读习近平主席的贺信并发表主旨讲话。 

 

9月

9月6日,全省美丽城镇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12月

12月13日,2019国际花园城市竞赛全球总决赛在意大利罗马举行,衢州江山市拿下“国际花园城市”奖。

 

2020年

 

1月

1月8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浙江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其中指出,必须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大花园为基础底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跨区域跨流域生态屏障、生态廊道联合共建和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合力打造生态美丽长三角。

 

3月

3月3日,浙江省推动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大会召开。

3月29日,浙江省决定在今年以大花园核心区和示范县为重点,推进国家、省级重大改革试点和“两山银行”试点;持续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改革,制定县域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地方标准,加快构建以GEP为核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评估体系。

3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吉余村考察调研时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成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生态本身就是经济,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

3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考察调研时指出,“湿地贵在原生态,原生态是旅游的资本”,“要坚定不移把保护摆在第一位,尽最大努力保持湿地生态和水环境”,“要把保护好西湖和西溪湿地作为杭州城市发展和治理的鲜明导向,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宜居城市方面创造更多经验”。

 

4月

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杭州听取了浙江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对浙江各项工作予以肯定并作了重要讲话,要求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其中强调,要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要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带动建设好美丽乡村;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推进浙江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让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

4月2日,浙江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指出,围绕“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率先突破”,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山海协作,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换通道,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出更多硕果,让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

4月13日,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浙江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4月16日,全省“四大建设”联席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开展“人人成园丁、处处成花园”行动,打造青山碧海“养眼”、蓝天清风“养肺”、净水美食“养胃”、崇文尚学“养脑”、诗意栖居“养心”的诗画浙江大花园。

4月20日,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关于支持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政策意见》。

 

5月

5月6日,浙江省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国家生态省建设试点验收,建成中国首个生态省。

 

6月

6月1日,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举行会议。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以“三个地”的政治责任和“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高水平开启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新征程,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让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努力把浙江建设成为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美丽中国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

6月3日,2019年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测报告正式出炉,浙江省以96.39分的成绩名列第一。

6月6日,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九次工作会议暨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六次工作会议在浙江湖州召开。

6月12日,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

6月18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  努力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决议》。其中指出,浙江必须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的使命担当,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水平生态省建设的具体实践,努力建设展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重要窗口,走好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之路。

 

7月

7月10日,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15周年为契机,率先开展建立健全污染问题发现机制试点。

7月11日,生态环境部和浙江省政府共同召开《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规划纲要(2020—2035年)》高层次专家论证会。

7月27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村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其中指出,在争当农村改革探路者、城乡融合先行者和乡村振兴排头兵中,要严守农村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

7月27日,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规划纲要(2020—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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