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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布日期:2020-09-28 信息来源: 《今日浙江》杂志

杜玲玲  耿广峰  杨 晨


衢州市衢江区委第二专项督查组对周家乡开展实地督查

 

巡察整改如何避免表面整改、纸上整改等形式主义?2019年以来,衢州市衢江区以三期推进、四方联评、高位督办为重点,构建“反馈、整改、督查、评估、报结、公开、回访”的完整闭环链条,巩固提升了巡察成果运用质效。  

2019年初,区委第一巡察组就发现的项目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存在盲区等26项问题向区监管办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反馈,责成对照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详实的整改方案,后续配套形成整改成效清单、整改档案清单。

对此,区监管办制定出台《衢江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17项制度,涉及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和内控机制等方面。为推进整改到点到位,区委巡察办启动“三期推进”模式督促整改。集中整改初期,巡察组“趁热打铁”,实地指导,对整改工作提出针对性建议;整改中期,巡察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和区委组织部结合各自职责,跟踪督办,针对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督促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长期整改阶段,派驻区府办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常驻不撤”的优势,日常监督该单位制度机制落实,促进整改工作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整改监督无缝对接的同时,衢江区还四方联评,对整改绩效逐一“过堂”。

“给予段家村支部书记、安仁村时任村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安仁村现任支部书记诫勉谈话处理,免去邱某镇三资代理中心副主任职务,对镇农村‘三资’分管领导通报批评。”2020年1月,高家镇党委就退回整改问题再次上报整改报告。

此前,针对高家镇党委提交的整改报告,该区召集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巡察组等召开联评会,分别就各自领域问题整改进行“把脉”,对整改未到位问题退回重改。

整改严不严、措施准不准、效果好不好,要通过评估来检验。衢江区制定出台《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评估验收制度》,明确“12问”量化评估指标,按照党组织自评、职能单位初评、集体联评、联席会议审评4个环节,对整改情况一项一项检查甄别、层层把关,对未能达到“五见”要求的回炉重改。该模式实行以来,共联评33家党组织,退回整改未见底、不到位问题95个,公开发布整改情况通报33份。  

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是推动整改工作的关键。衢江区建立三维反馈机制,每轮巡察结束后,分别向分管联系区领导、被巡察单位、职能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区领导督办,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大洲镇党委书记王志林说。

衢江区还发挥巡察参谋助手作用,对普遍性、规律性问题,找出“病灶”,及时向区委和区纪委区监委提出建议,堵住制度漏洞。区委根据《当前村干部插手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问题突出亟需整治》专题报告,出台禁止村干部利用职权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十条禁令”;区委组织部针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开展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出台《衢江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范了选人用人程序……

2019年以来,衢江区共向45家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1888个,完成整改1865个,整改率从94%提升到98.8%。区委巡察办向区委提供决策参考4份,配合区纪委区监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5份,推动建立完善制度2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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