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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推动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发布日期:2024-03-31 信息来源: 《今日浙江》杂志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近年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海洋强省战略,组织推动、创新实施“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模式,助力碳减排和海洋塑料产业发展,有效实现海洋数字治理、资源循环、共同富裕的有机融合。2023年10月,“蓝色循环”项目荣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2024年2月,省生态环境厅和试点的台州市政府应邀参加联合国第六届环境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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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循环”成为海洋污染治理中国方案


政企协同,织密立体收集网络。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构建船舶污染物、陆源垃圾、养殖废弃物入海拦截防控机制,通过“陆防、闸截、滩净、船收”,减少海域增量垃圾。规范设置“小蓝之家”海洋垃圾收集点,吸纳沿海低收入居民组建实体化收集队伍,通过捡拾和交付海洋塑料废弃物,享受补贴、增加收入。截至2024年2月底,已有1.03万艘船舶、249家塑料产业链企业加入“蓝色循环”体系,沿海参与6.24万人次,累计收集海洋废弃物1.27万吨,其中塑料废弃物2569.4吨,减少碳排放约3340.3吨。

数字赋能,搭建闭环治理平台。依托“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技术,采集分析船舶航行路程、产废运废需求量等数据,将“产废—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加工制造”等要素信息集中梳理、协同对接、统一发布,实现海洋塑料处理全过程可视化溯源。其中,对塑料泡沫、废旧手套等占比约30%的不可再生垃圾,通过市政环卫体系进行无害化处置;对废塑料瓶、弃置渔具等约70%有利用价值的塑料废弃物进行回收,通过“小蓝之家”就近分拣、压缩减量后进入工厂循环利用,并生成追溯码。可扫码查看各环节的视频录像、电子联单等信息,解决海洋塑料溯源难、市场认可度低的问题,填补了我国可信海洋塑料供应的空白。

低碳认证,提升产业整体价值。对接国际头部企业的碳减排需求,推动运营企业联合环保组织、认证机构、产业链企业,运用区块链追溯技术对海洋塑料全生命周期进行碳标签、碳足迹标定,与德国莱茵等国际环保认证机构合作开展海洋塑料数字化认证,与法国威立雅华菲签订海洋塑料认证及加工销售协议,与20多家国际品牌商达成海洋塑料采购意向,成功突破海洋塑料认证的绿色壁垒。经国际权威机构认证后,海洋塑料被再生加工成10余种高品质塑料粒子,海塑粒子价格整体提高了约130%,海洋垃圾变“海洋宝藏”。

共享共富,再造收益分配体系。联合国际环保认证机构、产业链龙头企业组建“蓝色联盟”公益组织,提取海洋塑料收益的20%作为“蓝色循环共富基金”,开展物资补贴、产品直销、绿色信贷、社会保障等增值服务,推动产业溢价精准惠及海洋废弃物一线收集群众和弱势群体。“蓝色循环共富基金”依托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进行利润二次分配,重点支持参加一线收集的群众。如原来捡一个矿泉水瓶卖3分钱,纳入“蓝色循环”体系后能拿到2毛钱,目前累计兑现462.3万元,并为参与收集的沿海群众中的困难人员购买保险、大病医保等,让产业溢价惠及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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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谱写新篇


“蓝色循环”项目荣膺联合国最高环保荣誉,得益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八八战略”的科学指引,得益于浙江共同富裕先行和海洋强省战略的政策红利,得益于绿色技术和数字技术的创新融合。在新起点上,省生态环境厅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浙江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的殷殷嘱托,认真贯彻落实海洋强省推进会议精神,以“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奋进姿态,不断推动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高效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快“蓝色循环”模式复制推广。制定实施《进一步复制推广“蓝色循环”经验 加强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的方案》,加快在沿海县(市、区)复制推广,2024年覆盖10个县(市、区),2025年实现沿海县(市、区)全覆盖。扩大公海垃圾清运覆盖面,推动远洋渔业塑料垃圾回收工作纳入“蓝色循环”体系,持续推进全省二级以上渔港“海洋云仓”的应用部署和使用。积极争取生态环境部在我省召开全国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现场会,向其他沿海省份推介“蓝色循环”治理模式。

加强海洋垃圾综合治理。贯彻落实新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关于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我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推动地方出台配套规章制度,明确治理责任,细化工作内容,构建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抓好海洋垃圾源头治理,建立岸滩巡护保洁制度,开展常态化监测管控,严控陆源垃圾入海。实施重点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加强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监测监管,及时清理存量和新增海洋垃圾。

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在保护环境过程中发展产业,继续探索更多创新突破性治理模式,推动再生塑料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培育海洋环保新质生产力。加快制定海洋塑料相关技术标准,出台《海洋塑料回收可追溯管理技术规范》,推动海洋塑料产业健康规范发展。深化完善市场化参与机制,鼓励更多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挖掘企业ESG治理需求,探索开发塑料信用、碳减排等项目,增强海洋塑料治理体系的内生动力。

深化拓展国内外合作。借助年度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工作会议平台,推动签署《长三角“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合作备忘录》,逐步建立海洋垃圾治理跨区域合作机制,共同推进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深度参与国际海洋塑料污染治理、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创新发展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进一步打开美丽中国的“浙江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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