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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弱势群体撑起“法治晴空”

发布日期:2025-07-01 信息来源: 《今日浙江》杂志

亓惠洁    罗 昊

 

  法律援助一头连着百姓需求,一头连着政府关爱,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民生工程。近年来,浙江将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保障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着力扩大援助范围,畅通便捷渠道,提升服务质效,推动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 体。

  今年1—5月,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448件,提供法律咨询59.9万件,办理法律业务129.2万件,群众满意率98.4%。  


 

乐清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近期,宁波市某平台专送骑手李某在送外卖过程中,因雨天路滑,电动自行车打滑而摔伤。该平台站点的代理商某公司在李某治疗过程中垫付了医药费6万元,但李某出院后,剩余医药费和赔偿款一直不予支付。李某遂找到江北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指派后,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并积极与某公司对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帮助李某在一个月内拿到了全部保险理赔款。

  随着平台经济等新业态的蓬勃发展,新型用工纠纷存在劳动关系认定难、责任主体模糊等问题,新业态劳动者群体成为法律援助的重点群体。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将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给予社会保险待遇等事项依法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新业态劳动者做到“应援尽援”,用“心”暖“新”。

  锚定“让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目标,近年来,浙江省司法厅不断加强对特定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如持续开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安心行动”,2024年末至今年春节期间,全省提供劳动争议法律咨询48636人次,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979件,帮助追回欠薪8061.58万元;制定流动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法律治理体系工作方案,依法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263件。

  不断拓展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将环境污染造成农业损害、医疗纠纷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实施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军人军属等申请人不设事项范围限制;农民工讨薪、见义勇为等8类情形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

  探索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将“法律援助律师辩护全覆盖”从审判阶段前移到审查起诉阶段。2024年,全省办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案件占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28.3%。

  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又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来访人,则通过法律救济路径指引、证据取得指导等方式,提供维权辅导。近5年,全省共提供代书服务1.6万件。

 

织密便民服务“暖心网”

 

  为了给群众及时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今年4月10日,浙江省衢州市、福建省南平市、江西省上饶市、安徽省黄山市签署《浙闽赣皖边际地市法律援助协作共同体合作协议》。

  四地强化线上线下平台融合,依托线下实体平台便利申请人就近寻求法律援助,发挥“浙里办”“闽政通”“江西掌上12348”“皖事通”等App便利功能,实现申请资料的高效流转。此前,江山市已与周边地区创新构建“边际法律援助共同体”,先行探路法律援助跨省协作,构建普惠便民的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

  从省外跨区域协作到省内“市域通办”再到身边的“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浙江将“应援便援”落到实处,不断织密织牢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如今,“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全面落地,以跨设区市接收和转交申请材料方式实现“全省通办”。同时,以“群众在城区步行、乡村骑行、偏远山区或海岛车行15分钟即可享受公共法律服务”为目标,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群众可感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把法律援助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

  “节假日也能打通的热线电话、贴心的窗口服务,很赞!”近期,“法律援助来华研修班”的海外学员在实地走访杭州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大厅、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地后,为浙江省法律援助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赞。

  目前,“法律援助申请”已嵌入人力社保、妇联、残联等部门的线上服务平台,依托浙里办微信端和支付宝端打造12348浙江法网,全面实现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异议审查、法律咨询等服务掌上办、网上办、实时办。今年以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30秒接通率(接单率)每月维持在97%以上。

 

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

 

  以训赋能、蓄力提质,近期,浙江多地纷纷开展法律援助律师业务培训。6月14日,衢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2025年度衢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培训班。从法律援助案卷归档要求、民事法援案件质量评估、刑事法援案件质量评估等方面进行解读,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质效。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的增强和公平正义的最终实现。近年来,浙江省司法厅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坚持“应援优援”理念,严把案件质量关,提升依法依规办案实效,真正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健全法律援助质量监管体系建设。通过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进度报告、庭审旁听和法官意见征询、受援人满意度评价与回访、电子案卷结案审核、案件质量评估等“五位一体”的质量监管体系,实行承办案件全过程网上监控。完善法律援助案卷归档指导目录、案件质量评估评分标准,并创设法律援助服务指数评价,动态反映区域法律援助服务质效情况。

  强化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建立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激励机制,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纳入律师协会对会员的年度考核内容。印发《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积分制管理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将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服务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积分制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实行案件差异化补贴措施,根据案件办理质量分别予以不同的补贴系数,倒逼法律援助人员办好案件。出台《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指导规则(试行)》,敦促各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队伍公开招募、规范运行,实现“进出有门槛、指派有规则、奖惩有措施”的基本要求。

  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监督。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优化完善统一服务平台在线评估功能,在省市县三级组织评估专家对案件进行抽查评估并通报相关情况,督促办案质量提升。2024年,全省抽查法律援助案件2.7万件,占法律援助案件总量的27.7%,优良率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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